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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藥散劑用量的新知識
《藥典》和部頒《藥品標準》中的散劑是目前中醫臨床實踐的標準用藥,代表著目前臨床用藥劑量的實際狀況。從以上的研究可以看出,多數藥物的散劑使用劑量為湯劑劑量的9.6%~16.6%,即前后之比大約在1∶10至1∶6之間;熄風類藥用量小,僅為湯劑用量的1.4%~3.4%;而三七、貝母、半夏和甘草的用量相對較大,為湯劑用量的1/6。這一方面說明,現代散劑用量相對湯劑而言,較古代用量有進一步減少的趨勢。同時也表明,中藥超微飲片在湯劑半量的基礎上有進一步減少用藥劑量的空間。至于本身只宜入丸散劑的中藥,制成中藥超微飲片后,臨床使用劑量減量幅度相對較小,如麝香不宜減量,而牛黃、冰片、珍珠、朱砂的用量宜在常規用量的1/2~1/4之間考慮。
中藥超威速溶飲片因其具有節省藥材、減少費用、質量可控、方便衛生等許多優點,而備受醫藥界的重視,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。為探索具體的臨床使用劑量,湖南省中醫藥研究院進一步對國家《藥典》及部頒《藥品標準》中散劑的中藥劑量進行研究,從而為超威速溶飲片臨床劑量的確定提供了文獻參考。
研究人員查閱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》及衛生部《藥品標準·中藥成方制劑》第1~20冊,收集散劑處方近200個。對所有散劑中藥劑量進行統計,收集其中使用頻次在20次以上的中藥作為分析對象。并與藥典中單味中藥的使用劑量進行比較研究。然后采用SPSS11.5統計軟件包進行數據分析,計算各味中藥在散劑中的平均使用劑量及95%的可信區間。并計算其均值與常規劑量(主要為湯劑劑量)的比值。
結果發現,熄風類藥物在散劑中用量少,僅為湯劑用量(平均值)的1.4%~3.4%;清熱、攻下、解表、行氣、活血類藥物散劑用量為湯劑用量的8.9%~16.9%,即前者大約為后者的1/11~1/6;補益氣血、化痰類藥物散劑用量變化較大,多數在湯劑用量的9.6%~16.9%之間,大約前者為后者的1/10~1/6,如甘草、當歸、半夏、白附、貝母等;少數用量較小,如天竹黃僅為2.1%,山藥僅為4.2%。散劑與湯劑用量之比大的為三七、貝母、半夏與甘草,在16.9%~16.6%之間,即前后用量之比約為1∶6。另外,“多入丸散劑”的藥物如牛黃、麝香、冰片、珍珠、朱砂,其散劑處方實際用量(均值)接近其規定用量,其中麝香為95.2%,其余在24.28%~55.2%之間。
中藥超微飲片由于采用了細胞級微粉碎技術,提高了細胞破壁率、比表面積、有效成分溶出度、生物利用度等,從而可減少用藥量,節省中藥材。然而臨床用量究竟以多少為妥,一直是大家共同關注而著重研究的問題。湖南省中醫藥研究院曾對銀翹散、小青龍湯、附子理中湯等8個傳統名方臨床量效的研究表明,半量超微速溶飲片浸泡液與全量傳統湯劑療效相當。諸多實驗研究表明,超微粉碎后的速溶飲片能明顯提高其有效成分的溶出率,且能顯著提高體內吸收率和生物利用度,從而減少用藥劑量和提高治療效果。
宋代以后的臨床用藥散劑運用較多。文獻研究表明,宋代至清代散劑中飲片用量是湯劑的20.9%~41.9%,即散劑與湯劑中藥飲片劑量之比為1∶5至2∶5。由于中藥超微飲片是散劑的延伸和發展,古代散劑多是將中藥材加工成粗粉后再煎煮,現代散劑則多為直接口服(開水送服),而超微飲片則是將經超微粉碎后的中藥微粉用開水沖泡10~20分鐘后口服,其主要目的之一均是通過藥材細度的提高促進藥效成分的溶出,減少用藥量,節省中藥材。
025-650108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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